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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X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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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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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APEX SCIENCE & ENGINEERING CORP.
公開說明書
(發行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一、公司名稱: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及發行條件:
- (一)發行種類: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 稱「本公司債」)。
- (二)發行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 整。
- (三)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 110 年 11 月 9 日發行,至民 國 115 年 11 月 9 日到期,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四)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 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 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 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 息。
- (五)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 0.56%。
- (六)發行條件:除上述(一)~(五)外,還本方式為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並委由合作金庫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債券形式採無 實體發行,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 頁。
- (七)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
- (八)承銷及配售方式:採餘額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九)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 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強化財 務結構,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12 頁。
-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 (一)承銷費用:新臺幣 750 仟元。
(二)其他費用(主要包括會計師、律師等費用):約新臺幣 40 仟元。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 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 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
-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
(二)公司資訊揭露之網址:https://www.apexgrp.com.tw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 一一○ 年 十一 月 二 日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包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其他來源之金額與各占實收資本額 之比率:
| 單位:新臺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 額 |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
| 設立資本額 | 5,000,000 | 0.22% |
| 現金增資 | 1,273,700,000 | 55.69% |
| 盈餘轉增資 | 838,516,380 | 36.66%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411,829,160 | 18.01% |
| 減資(庫藏股票註銷) | (241,910,000) | (10.58)% |
| 合計 | 2,287,135,54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備置本公司以供查閱。 分送及索取方式:親洽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http://mops.twse.com.tw)。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tcfhc-sec.com.tw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C 棟 6 樓 電話:(02)2752-8000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電話:(02)2173-8888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jihsunbank.com.tw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85 號 9 樓 電話:(02)2562-9398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因採無實體發行,無股票簽證機構。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www.yuanta.com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 號 B1 電話:(02)2586-5859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會計師姓名:廖福銘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 網址:http://www.pwc.com/tw | 電話:(02)2729-6666 | |
| 律師姓名:邱雅文 | 事務所名稱: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 ||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176 號 4 樓 | 網址:http://www.felo.com.tw | 電話:(02)2392-8811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www.pwc.com/tw 電話:(02)2729-6666
會計師姓名:廖福銘、陳晉昌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十一、公司債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 姓 名 | 吳秀玲 | 黃傑 | ||||
| 職 稱 | 財務會計部處長 | 董事長室處長 | ||||
| 聯絡電話 | (02)2223-4099 分機 687 | (02)2223-4099 分機 655 |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十三、公司網址:https://www.apexgrp.com.tw
目 錄
頁次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1 貳、發行辦法............................................................................................................................ 2 參、資金用途............................................................................................................................ 3 肆、附件.................................................................................................................................... 13
一、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二、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 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三、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 司債,如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 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 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前項公司債之公開說明書應揭露證券承銷商總 結意見及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 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壹、 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2,287,135,540 元 |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 112 號 4 樓 | 電話:(02)2223-4099 | |||||
|---|---|---|---|---|---|---|---|
| 設立日期:65 年 8 月 9 日 | 網址:https://www.apexgrp.com.tw | ||||||
| 上市日期:84 年 11 月 25 日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81 年 9 月 24 日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 董事長 郭國華 | 發言人姓名:吳秀玲 | 職稱:財務會計部處長 | |||||
| 總經理 郭國華 | 代理發言人姓名:黃傑 | 職稱:董事長室處長 | |||||
|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電話:(02)2586-5859 | 網址:http://www.yuanta.com | |||||
|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 號 B1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公司債承銷機構 | 電話 | 網址 | 地址 | ||||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2752-8000 | https://www.tcfhc-sec.com.tw | 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C 棟 6 樓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電話:(02)2729-6666 | 網址:http://www.pwc.com/tw | |||||
| 廖福銘、陳晉昌會計師 |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
||||
| 發行公司:不適用 | 無□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
無□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10 年 7 月 20 日,任期:3 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已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7.20% (110 年 9 月 30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10 年 9 月 30 日) | |||||||
| 職 稱 姓 名 |
持股比例 | 職 | 稱 | 姓 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郭國華 |
7.05% | 獨立董事 | 蕭勝賢 | 0.00% | |||
| 董 事 周錫洋 |
0.06% | 獨立董事 | 吳乃華 | 0.00% | |||
| 凱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
0.02% | 獨立董事 | 張寶釵 | 0.03% | |||
| 代表人:王昭貴 | 大 股 東 |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12.30% | ||||
| 董 事 呂芳原 |
0.04% | ||||||
| 工廠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 112 號 4 樓 | 電話:(02)2223-4099 | ||||||
| 主要產品:1.營建工程 2.機電、儀電工程 |
市場結構:內銷 98.30%;外銷 1.70%。 | ||||||
| 3.電子零組件之銷售、光電產品之製造及銷售 | |||||||
| 風險事項:不適用。 | |||||||
| 去 ( 1 0 9 )年度 營業收入:5,217,591 仟元(銷貨收入 131,713 仟元、營建收入 2,755,094 仟元、工程收入 2,245,136 仟元及勞 | |||||||
| 務收入 85,648 仟元);稅前純益:308,328 仟元;每股盈餘:1.59 元。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 證 券 種 類 及 金 額 明書封面。 |
本次募集發行種類為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請參閱本公開說 | ||||||
| 發 行 條 件 |
固定年利率 0.56%;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並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 司債保證;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相關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貳章發行辦法。 |
||||||
| 募 集 資 金 用 途 及 |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鎖定中長期資金 | ||||||
| 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成本,強化財務結構,預計可能效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參章資金用途。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0 年 11 月 2 日 | 刊印目的:發行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貳、 發行辦法
- 一、債券名稱: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 下簡稱「本公司債」)。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0年11月9日發行,至民國115年 11月9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56%。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為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八、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 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 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 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 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 司債保證。
- 十、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十一、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二、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 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 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 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 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 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 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十三、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代 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 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有人。
- 十四、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或按照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
- 十五、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 錄。
- 十六、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 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參、 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運用計畫分析
- (一)資金來源:
- 1.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 2.資金來源:發行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依公司法第248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還款項之募集計畫 與保管方法:
- 1.發行公司名稱: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2.債券名稱: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 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4.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56%。
- 5.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 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 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 必要性。
-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 債到期之本金,預計於110年第四季執
- 行完畢。
- 8.前已募集之公司債,其未償還之數額:
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 500,000 仟元。(截至民國(下 同)110 年 10 月 22 日止,未償還公司債之數額未有變動)
- 9.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10.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110年6月30日止, 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參拾伍億元整(NT\$3,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 數為貳億貳仟捌佰柒拾壹萬參仟伍佰伍拾肆股(228,713,554股),每股面額 新臺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貳拾貳億捌仟柒佰壹拾參萬伍仟伍 佰肆拾元整(NT\$ 2,287,135,540元),截至110年10月28日止,實收資本額未 有變動。
-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0年6月30日止,該項餘 額為新臺幣參拾貳億零玖佰陸拾柒萬玖仟元整(NT\$3,209,679仟元)。
- 12.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 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
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 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 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 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1)代收款項之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營業部。
(2)代收款項銀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樓。
- 15.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
- (1)承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承銷之權利及事務。
-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 21.董事會之議事錄:詳110年10月18日董事會議事錄。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 (三)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及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1.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可行性評估:
本次公司債之計畫發行總額為新臺幣500,000仟元,每張面額為新臺幣 1,000仟元,按面額發行。本次計畫發行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 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餘額 包銷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 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2.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必要性評估:
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多以銀行借款或發行短期票券支應。本次透過發行 本公司債所募得資金屬中長期負債,相較於來自銀行貸放之借款,有助於提 升本公司資金來源之穩定性。用以償還到期之公司債除可降低本公司短期財 務調度風險外,並可將銀行借款額度保留以備隨時支應各種短期資金需求, 且若以銀行再融資方式償還到期之公司債,未來利率上揚時將面臨更高利息 負擔之不確定性,故本次發行公司債應屬必要。
3.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合理性評估: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為固定利率,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將可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以降低利率波動 及財務調度之風險,並有效強化資本與財務結構,進而提升未來資金調度彈 性,且本次發行公司債之票面利率較目前平均借款利率為低,可減輕財務利 息負擔,故本次發行固定利率計價之普通公司債應屬合理。
4.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各種籌資工具籌資成本與有利不利因素比較表
綜觀上市(櫃)公司主要資金調度來源,大致分為債權及股權之相關籌 資工具,前者有銀行借款、普通公司債及國內外轉換公司債等,後者如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茲就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有 利及不利因素如下: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 1.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 | 1.每股盈餘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稀釋。 | ||
| 市場競爭力。 |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 | ||
| 股 | 現金增資 | 2.係為資本市場較為普遍之金融商品, | 權易受威脅。 |
| 發行新股 | 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 | 3.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不 | |
|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10%~15%,可 | 易籌集成功。 | ||
| 提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 |||
| 1.經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拓展公司 |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其產業成長性影 | ||
| 之知名度。 | 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 ||
| 海外存 | 2.籌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 |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規 | |
| 權 | 託憑證 | 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 | 模,發行額度不宜過低。 |
| 響。 | |||
|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 |||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 | 1.流通性較普通股低。 | ||
| 期性借款為低。 | 2.未轉換,仍有贖回之資金壓力。 | ||
| 2.轉換公司債換成普通股之轉換價格, | |||
| 一般皆高於發行轉換公司債時普通股 | |||
| 國內外轉 | 之時價,發行公司相當於以較高價格 | ||
| 換公司債 | 溢價發行股票。 | ||
| 3.稀釋每股盈餘之壓力較低。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 |
|||
| 債 | 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 | ||
| 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 | |||
| 力。 | |||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 ||
|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 2.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龐 | ||
| 權 | 普通 |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 大資金贖回壓力。 |
| 公司債 |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 ||
| 潤。 | |||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 ||
| 銀行借款 |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能力。 | |
| 或發行 |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 3.或需擔保品。 | |
| 承兌匯票 |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 4.到期有還款壓力。 | |
| 潤。 |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此次係以發行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由上述分析可知,僅發 行普通公司債與銀行借款並無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5.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不適用。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發行公司債價格參考櫃買中心公佈之殖利率曲線與同年期利率交換合 約,並依據投資人對未來利率判斷後審慎定價。
-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不適用。
- 2.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不適用。
- 3.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
-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 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公司債名稱 | 到期年月 | 到期金額 |
|---|---|---|
| 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05年11月發行) | 110年11月 | 500,000 |
| 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預計110年11月發行) | 115年11月 | 500,000 |
B. 償還債務計畫:
上述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 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C. 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利率 | 原資金 原發行 |
可節省之利息支出(註) | |||||
|---|---|---|---|---|---|---|---|
| 償還債券名稱 | (%) | 發行期間 | 用途 | 金額 | 償還金額 | 110 年度 | 往後年度 |
|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 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1.15 | 105.11.11~ 110.11.11 |
償還銀行 借款 |
500,000 | 500,000 | 1,530 | 10,950 |
註:假設本公司於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日將款項交付債券持有人,以目前平均借款利率 2.75 %扣除本次發行公司債票面利率 0.56%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次發行五年期固定年利率之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預計於110年11月 上旬募集完成,所募資金總額新臺幣500,000仟元,擬全數用於償還一 ○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藉此鎖定中長期資金 成本,降低利率波動及財務調度風險,並可強化財務結構、提升償債 能力及降低金融機構借款依存度。以目前平均借款利率2.75%扣除本 次發行公司債票面利率0.56%設算,預計110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 臺幣1,530仟元,往後每年度預計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臺幣10,950仟 元。
D.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本公司至110年9月30日止,帳上現金及約當現金為新臺幣171,655 仟元,流動資產扣除流動負債之餘額為新臺幣4,013,903仟元。(本公司 個體自結數)
E.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110 年度 |
| 第四季 | |||
| 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 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 |
110 年第四季 |
500,000 | 500,000 |
| 合計 | 500,000 | 500,000 |
F.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如下頁所示。
110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月份 | 1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5 月 |
6 月 |
7 月 |
8 月 |
9 月 |
10 月 |
11 月 |
12 月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78,897 128,201 145,238 143,064 | 98,812 194,607 283,255 125,806 210,058 171,655 104,229 101,607 | 178,897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房地款收入 | 93,284 | 0 | 8,603 | 94,044 | 66,043 | 19,814 | 68,064 | 19,571 | 63,369 | 0 | 0 | 0 | 432,792 |
| 工程收入 | 126,328 | 17,890 | 17,278 | 2,500 349,973 | 94,090 | 6,145 | 22,971 | 2,022 | 15,000 | 70,000 | 31,683 | 755,880 | |
| 銷貨收入 | 7,282 | 14,177 | 18,271 | 14,803 | 21,328 | 17,519 | 14,011 | 18,627 | 22,825 | 14,885 | 15,145 | 15,370 | 194,243 |
| 代辦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90,408 | 290,408 |
| 代收代付-合建土地款 | 0 | 0 | 0 | 0 | 0 | 48,545 (48,545) | 47,950 (47,950) | 0 | 0 | 0 | 0 | ||
| 園區開發案成本歸墊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96,700 | 0 | 896,700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226,894 | 32,067 | 44,152 111,347 437,344 179,968 | 39,675 109,119 | 40,266 | 29,885 981,845 337,461 2,570,023 |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土地款支出 | 7,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000 |
| 工程款及進貨支出 | 274,929 548,791 | 38,261 121,867 495,545 | 73,940 390,673 | 30,546 157,433 115,000 115,000 115,000 2,476,985 | |||||||||
| 薪資付現 | 6,272 | 13,677 | 5,850 | 5,850 | 6,052 | 5,873 | 6,103 | 5,877 | 5,606 | 5,587 | 5,600 | 5,600 | 77,947 |
| 其他營業費用支出 | 4,243 | 3,354 | 4,393 | 5,204 | 5,481 | 5,418 | 5,604 | 5,640 | 5,600 | 5,500 | 14,500 | 5,500 | 70,437 |
| 利息支付數 | 3,256 | 3,634 | 4,459 | 4,769 | 4,881 | 5,200 | 5,333 | 5,787 | 5,856 | 6,224 | 12,172 | 5,614 | 67,185 |
| 現金股利、員工及董事酬勞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4,334 | 0 | 0 | 0 | 214,334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295,700 569,456 | 52,963 137,690 511,959 | 90,431 407,713 | 47,850 388,829 132,311 147,272 131,714 2,913,888 |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325,700 599,456 | 82,963 167,690 541,959 120,431 437,713 | 77,850 418,829 162,311 177,272 161,714 2,943,888 |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短絀)(6)=(1)+(2)-(5) |
80,091 (439,188) | 106,427 | 86,721 | (5,803) | 254,144 (114,783) | 157,075 (168,505) | 39,229 908,802 277,354 | (194,968) | |||||
| 融資淨額 | |||||||||||||
| 發行公司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0 | 0 | 500,000 |
| 償還到期公司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500,000) | 0 | (500,000) | |
| 銀行借款 | 125,637 726,654 | 67,224 | 76,400 555,813 | 15,453 259,689 | 80,000 345,160 | 75,000 | 75,000 | 75,000 2,477,030 | |||||
| 償還借款 | (107,527) | (172,228) | (60,587) | (94,309) | (385,403) | (16,342) | (49,100) | (57,017) | (35,000) | (40,000) | (912,195) | (300,000) | (2,229,708) |
| 融資淨額合計(7) | 18,110 554,426 | 6,637 (17,909) | 170,410 | (889) | 210,589 | 22,983 310,160 | 35,000 (837,195) | (225,000) | 247,322 |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128,201 145,238 143,064 | 98,812 194,607 283,255 125,806 210,058 171,655 104,229 101,607 | 82,354 | 82,354 |
111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月份 | 1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5 月 |
6 月 |
7 月 |
8 月 |
9 月 |
10 月 |
11 月 |
12 月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82,354 | 76,593 | 61,734 | 65,625 | 79,767 | 74,211 | 88,457 | 82,505 | 76,355 | 52,600 | 81,352 101,106 | 82,354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房地款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工程收入 | 90,891 | 62,891 | 82,891 | 8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 92,891 1,062,692 | |
| 銷貨收入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40,000 |
| 代辦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代收代付-合建土地款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園區開發案成本歸墊收入 | 0 | 0 | 400,000 | 0 | 0 | 400,000 | 0 | 0 | 400,000 | 0 | 0 | 400,000 1,600,000 |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110,891 | 82,891 502,891 102,891 112,891 512,891 112,891 112,891 512,891 112,891 112,891 512,891 2,902,692 |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土地款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工程款及進貨支出 | 186,347 159,747 178,747 178,747 188,247 188,247 188,247 188,247 188,247 188,247 188,247 188,247 2,209,564 | ||||||||||||
| 薪資付現 | 5,600 | 13,1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5,600 | 74,700 |
| 其他營業費用支出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11,500 | 5,500 | 72,000 |
| 利息支付數 | 4,805 | 5,003 | 4,753 | 4,502 | 4,700 | 4,898 | 5,096 | 5,294 | 5,043 | 4,792 | 7,790 | 5,188 | 61,864 |
| 現金股利、員工及董監酬勞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7,856 | 0 | 0 | 0 | 77,856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202,252 183,350 194,600 194,349 204,047 204,245 204,443 204,641 282,246 204,139 213,137 204,535 2,495,984 |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232,252 213,350 224,600 224,349 234,047 234,245 234,443 234,641 312,246 234,139 243,137 234,535 2,525,984 |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短絀)(6)=(1)+(2)-(5) |
(39,007) | (53,866) | 340,025 (55,833) | (41,389) | 352,857 (33,095) | (39,245) | 277,000 (68,648) | (48,894) | 379,462 | 459,062 | |||
| 融資淨額 | |||||||||||||
| 發行公司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償還到期公司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銀行借款 | 100,000 100,000 | 50,000 120,000 100,000 | 8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20,000 120,000 100,000 1,190,000 | ||||||||||
| 償還借款 | (14,400) | (14,400) | (354,400) | (14,400) | (14,400) | (374,400) | (14,400) | (14,400) | (354,400) | 0 | 0 | (414,400) | (1,584,000) |
| 融資淨額合計(7) | 85,600 | 85,600 (304,400) | 105,600 | 85,600 (294,400) | 85,600 | 85,600 (254,400) | 120,000 120,000 (314,400) | (394,000) | |||||
|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 76,593 | 61,734 | 65,625 | 79,767 | 74,211 | 88,457 | 82,505 | 76,355 | 52,600 | 81,352 101,106 | 95,062 | 95,062 |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資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 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A.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機械工程、儀電工程、環境工程、委託營 造廠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業務、光電相關產品製造及買賣等。工程業 務係依照合約規定按工程進度請款,客戶付款時會先扣除保留款,待 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再行結算;建設業務銷售房地時,除成屋銷售 外,爲紓解客戶資金壓力大多採預售制,即客戶簽訂預售屋契約時先 收取一部份訂金及簽約金,開工興建期間,依契約之規定向客戶收取 各期房地款,迄個案完工產權完成時,客戶付清尾款或向金融機構辦 理貸款撥款後,建設公司始收回全部房地款,所以個案完工時點、銷 售率及總銷售金額直接影響銀行撥入款項之時點及金額高低,一般來 說,訂金及簽約金通常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而開工款及工程款客 戶則多以現金匯款或開立期票的方式支付;光電業應收帳款政策方 面,主要考量個別客戶經營狀況、銷售能力、財務狀況及過往交易情 形等因素,應付款項主要係製造所需原物料及研發所需之耗材所產生 之貨款,對於進貨供應商之應付款項付款條件係依據供應商信用情 形、公司資金調度狀況及參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調整。
本公司所編製110及111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所採之應收帳款收現 天數及應付帳款付現天數,係參酌目前的收款及付款政策與公司實際 經營情形為編製基礎,故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B.資本支出計畫
本公司110及111年度無重大資本支出計畫。
C.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項目 | 109 年度 |
110 年度(預計) |
111 年度(預計) |
|---|---|---|---|
| 財務槓桿度(倍) | 1.07 | 1.05 | 1.08 |
| 負債比率(%) | 52% | 64% | 68% |
資料來源:109 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110 及 111 年度係本公司自行推估。
財務槓桿指數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 費用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 承擔之財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1,數值 越大財務風險越高,而本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
由於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票面利率較本公司目前平均借款利率為 低,將可節省相關利息支出以適度減輕財務負擔,故對本公司之財務 槓桿度應有正面之影響,另就負債比率而言,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 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資金用以償還到期之公司債,雖對負債比率並無 影響,惟將提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達到強化償債能力之效果。
D.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次採發行公司債償還一○五年度發行之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 債到期之本金,主係期藉由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以降低利率波動及 財務調度之風險,並有效強化資本與財務結構;此外,目前中長期公 司債發行利率仍處低檔,此時發行以新臺幣計價之公司債,不僅無匯 率風險,亦可增加中長期資金來源,降低對銀行融資之依存度,對本 公司長期營運發展具正面助益,故該資金募集計畫實屬合理必要。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 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買 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 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 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本公司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其籌資目的為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發行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 債之資金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說明如下:
A.發行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資金用途
本公司於105年11月11日發行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計新臺幣500,000仟元,其籌資目的為償還銀行借款,原借款用途主係 支應日常營運週轉所需。
由於承包公共工程施作及投入營建個案開發均具有施工期間長及 各階段需投入大筆資金之產業特性,在資金週轉率不及一般產業快速 下,於自有資金不足時多以向銀行舉債或發行短期票券因應業務成長 所需,然過度仰賴金融機構籌措資金,不僅財務風險高且長期發展也 受限制,因此為維持公司長期發展之穩定性及降低對銀行融資之依賴 度,故辦理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募集資金以增加籌資 來源確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發行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效益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
| 營業收入 | 2,190,562 | 992,404 | 1,799,515 |
| 營業(損)益 | 158,899 | (29,496) | 195,693 |
| 稅前淨利 | 141,246 | 30,868 | 223,285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報
本公司預計償還之銀行借款500,000仟元主係支應日常營運週轉所 需,其主要效益為挹注營運資金週轉,以提升公司獲利及市場整體競 爭力。
由上表觀之,本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損)益及稅前淨利較 104年度減少,主係105年度公共工程案量較少,再加上同業競爭激 烈,本公司為避免削價競爭,將發展重點放在有利之標案,以及當時 受景氣低迷及實施房地合一稅前的觀望心理,連帶影響建案過戶交屋 數所致,且在營業毛利尚無法支應營業費用下,因而產生營業損失; 而106年度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均較105年度成長,主係106 年度認列馬稠後園區之代辦收入及營建收入、工程收入增加所致。由 於工程施作常跨越數個會計年度,且其合約總價亦會因實際執行狀況 而變更設計,致影響合約總價及各期認列之收入,而工程總成本則因 承包商於工程進行中,依實際投入情形與原預算之差異不斷修正,再 加上本公司對營業收入及成本依會計原則採完工比例法認列,隨著各 期之施工進度差異及業主估驗速度之不同,均使各工程於不同年度所 認列之工程收入、成本有較大之變化;另在建設業方面,從購地、籌 劃、推案、發包、興建並完成銷售與交屋一般耗時3~5年,整體營運週 期相對較長,不似一般製造業以一年為一營運週期,而各年度認列營 業收入隨推案策略、規模及市場接受度等因素而略有差異,因此各年 度推出之建案比較性不一致,對公司整體損益貢獻程度亦有所差異, 故整體而言,所產生之效益尚屬合理。
- (4)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 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 益:無此情形。
-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 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 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不適用。
-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 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人者適用)
拿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一次有擔保 普通公司債500張,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000元,發行總金額新臺幣 500,000,000 元並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承銷商 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 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暨其計書具可行性及必要性, 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致
奎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郁曾 承銷部門主管:曾 郁 芬
$\frac{1}{\sqrt{2}}$ 民. 華 或 年 $+$ 月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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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公司受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夆典公司) 委託, 擔 任夆典公司募集與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 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夆典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 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慕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 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責 人:謝政雄
負
民
或
華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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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十月
Β

- 一、時 間:民國一一〇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三時三十分
- 二、地 點: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112號4樓
- 三、出席董事:郭國華董事、周錫洋董事、凱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昭貴 呂芳原董事、張寶釵董事、蕭勝賢董事、吳乃華董事共計7人
委託出席董事:無
未出席董事:無
- 四、列席人員: 黃傑處長 吳秀玲處長 黃世明資深經理
- 五、主 席:郭國華
- 六、主席報告:略。
- 七、討論事項:
- 第二案
- 案 由:本公司擬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為支應一〇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擬發行一一〇 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面額新臺幣伍億元整,發行主要條件如 $F:$
- 1、債券名稱: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一〇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2、發行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 3、票面金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依面額十足發行。
- 4、發行期間:五年期。
-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56%。
- 6、付息方式: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8、保證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10、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連同其他發行事宜、相關機構之選擇,授權董事長依市 場狀況決行之,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得不印製實體債券 ,並於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 櫃檯買賣。
- (三)為配合本公司一一〇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前述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 相關發行事宜。
(四)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決 議: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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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郭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