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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Nov 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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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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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福环保 股票代码:688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潘吉庆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于发明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建忠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 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2 年1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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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 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福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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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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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
|---|---|---|
| 奥福环保、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原《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 年5 月29 日 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2019 年6 月8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 充协议》 |
| 本报告书 | 指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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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
|---|---|
| 姓名 | 潘吉庆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4030419690221****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 |
| 通讯方式 | 0534-4260688 |
|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
|---|---|
| 姓名 | 于发明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11010519610821****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 通讯方式 | * |
|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
|---|---|
| 姓名 | 王建忠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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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 | 14243319701018****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 通讯方式 | * |
|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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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11 月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的 告知函》,确认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 年11 月5 日到期且不再续期,三方 的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解除。本次权益变动是 由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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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股份的 变动。
潘吉庆先生、于发明先生和王建忠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2 年11 月5 日到期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潘吉庆先生、于发明先生和王建忠先生出具的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的告知函》,公司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于2022 年11 月5 日到期后解除,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潘吉庆先生、于发明先生、王建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 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67,25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8.00%,具体持股及 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公司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潘吉庆 | 董事长 | 10,743,827 | 13.90 |
| 2 | 于发明 | 董事 | 9,388,460 | 12.15 |
| 3 | 王建忠 | 董事 | 9,234,967 | 11.95 |
| 合计 | 29,367,254 | 38.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潘吉 庆先生、于发明先生、王建忠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及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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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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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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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
3、《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的告知函》;
-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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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潘_吉 __庆
_发 __明
于
王_建 __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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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德州市 | |
| 股票简称 | 奥福环保 | 股票代码 | 688021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不适用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 实际控制人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 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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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潘吉庆:持股数量:10,743,827 股持股比例:13.90% 于发明:持股数量:9,388,460 股持股比例:12.15% 王建忠:持股数量:9,234,967 股持股比例:11.95%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共持有奥福环保29,367,2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8.00%。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潘吉庆:持股数量:10,743,827 股持股比例:13.90% 于发明:持股数量:9,388,460 股持股比例:12.15% 王建忠:持股数量:9,234,967 股持股比例:11.95%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共持有奥福环保29,367,2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8.00%。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潘吉庆:持股数量:10,743,827 股持股比例: 于发明:持股数量:9,388,460 股持股比例: 王建忠:持股数量:9,234,967 股持股比例: |
13.90% 12.15% 11.95% |
|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 年11 月5 日到期且不再续期,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致行动和共同控制关系终止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否□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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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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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_潘 吉 __庆 于_发 __明 王_建 __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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