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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Oct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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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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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 2022-05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30,913,873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19 年 10 月,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 福环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884 号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 计 30,913,87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0.00%,共涉及 4 名股东,锁定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 77,283,584 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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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吉庆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 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发明、王建忠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应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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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 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3、股东于进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 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 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奥福环保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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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承诺;
(2)奥福环保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奥 福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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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福环保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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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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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0,913,87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30,913,873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 |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
|---|---|---|---|---|---|
| 1 | 潘吉庆 | 10,743,827 | 13.90% | 10,743,827 | 0 |
| 2 | 于发明 | 9,388,460 | 12.15% | 9,388,460 | 0 |
| 3 | 王建忠 | 9,234,967 | 11.95% | 9,234,967 | 0 |
| 4 | 于进明 | 1,546,619 | 2.00% | 1,546,619 | 0 |
| 合计 | -- | 30,913,873 | 40.00% | 30,913,873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
| 1 | 首发限售股 | 30,913,873 | 36 |
| 合计 | -- | 30,913,8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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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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