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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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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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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分 别为安广实、范永明、张浩。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显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 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安广实、范永明、张浩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附属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其中,独立董事张浩先生担任公司 关联企业上海运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运百”)的监事并间接持有 上海运百的股权,公司同上海运百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 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保持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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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