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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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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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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 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 2023 03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修订情况,结合山东奥福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 关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
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
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
董事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

1

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时,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
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
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董事、股
东承担连带责任。
2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定,在收到提议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意见。......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行使该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3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2

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散和清算;
......
本;(二)公司的分立、
并、解散和清算;
......
分拆、合
4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的,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5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6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
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导致董事

3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7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8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
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9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

4

策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政策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可
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符合现金分
配条件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
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
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
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
不进行利润分配。
10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为:
……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下,并
满足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
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
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执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下,并满足
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
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条件并结合公司的
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或
股票股利分配。
……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5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
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
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
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
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
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
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
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
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1、现金分配的条件:在公司当年
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中期现金分
配应满足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条件。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
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

……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
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
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
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
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
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
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
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6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
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
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
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
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如有)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
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
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
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
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
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
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

11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德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德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中文版章程为准。
12 优化、修改其他条款的文字表述。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 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定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5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6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8 回购管理制度 制定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10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制定
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8

12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上述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 2、11、12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