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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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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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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 2023-02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建 设期延期至 2024 年 8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 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6.1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4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712.0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78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 下:
|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尚未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年产400 万升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 19,122.53 | 19,194.61 | 0.00 | 100.38% | 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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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年产200 万升DOC、160 万升TWC、200 万升GPF 载体生产项目 | 12,987.60 | 12,544.21 | 0.00 | 96.59% | 2022.1 |
|---|---|---|---|---|---|---|
| 3 |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3,007.30 | 2,466.40 | 540.90 | 82.01% | 2023.12 |
| 4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4.65 | 3,487.90 | 3,106.75 | 52.89% | 2023.12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0.00 | 100% | 不适用 |
| 合计 | 45,712.08 | 41,693.12 | 4,018.96 | 91.21%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建立更高端的实验室及中试线,购置先进的 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2021 年 8 月,公司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拟通过安徽奥福新购置土 地后进行建设,并将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8 月,考虑到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基于控成本、降风险的原则,公司再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将研发中心项目的最终建设地点选择在安徽奥福现有土地上进行,不再另行购置 土地进行建设。
截至目前,研发中心楼体已建设完成,实验室和中试线设备正在进行选型和 采购,公司预计不能在延长期内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本项目实际情 况及后续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 额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周期 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 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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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投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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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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