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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Nov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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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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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 201900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17 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45,71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 78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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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 现金流量情况,优先满足产能扩张所需设备及基建资金的需求,优化配套流动 资金使用,决定调整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年产 200 万升 DOC、160 万升 TWC、200 万升 GPF 载体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 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1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24,601.72 24,601.72 19,122.53
2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 18,487.60 18,487.60 12,987.60
3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3,007.30 3,007.30 3,007.30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4.65 6,594.65 6,594.65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000.00
合计 57,691.27 57,691.27 45,712.0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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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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