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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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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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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 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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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安广实 范永明 张 浩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