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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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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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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2 年4 月22 日(星期五)上午10: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2 年4 月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含独立 董事3 名),实际出席9 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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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 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山东奥 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武雄晖、刘洪月、倪寿才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 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武雄晖、刘洪月、倪寿才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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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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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武雄晖、刘洪月、倪寿才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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