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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ker Innovation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Jan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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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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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慧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健彬 联系电话:010 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慧、胡健彬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核查期间”)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月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
度;(3)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4)现场察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核查期间内
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注: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
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完成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文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文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文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文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3)查阅公
司对外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资料;(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5)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
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
司资料;(4)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历次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历次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历次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历次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核查期间内
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情况,不含对
子公司担保,下
同)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本核查期间内
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情况)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核查期间内
不存在被担保债
务到期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3)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本核查期间内
公司不存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
使用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
偿还银行贷款的
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
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2)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交流。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
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本核查期间内
不存在对外财务
资助的情形)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无前期发现需
要整改的问题)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慧 胡健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