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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ker Innovation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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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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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其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一定的合理保证。

此外,公司不断的发展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导致内部控制政策 和程序的执行度降低,由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 1 页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 织和实施。由内控审计部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范围、评价 时间、人员分工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020年底 内控审计部依据评价工作方案实施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其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比例为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内 部审计监督、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研发投入、 财务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 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和对外投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 2 页

求,建立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时 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治理 机构,报告期内均运作良好,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履行职责。同 时,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战略经营管理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组织 架构,根据业务实际运营特点和需要来设立独立的事业部或分子公司,保障公司 经营稳定、健康。

2 、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 相应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建立并披露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应 对公司的财务、采购、销售、仓库及设备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稽查,并定期检查、 形成书面材料,确保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 、采购管理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采购部门,分设供应链开发和计划团队及交付团队,分别 负责供应商甄选及采购和交付工作,并制订了《生产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加 强公司供应商甄选、采购及交付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 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4 、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销售预测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 了完善的销售业务相关流程,并合理设置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 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批程序,保证了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销 售款项回收的及时性。

5 、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资金结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财 务报销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在各个环节都有内部控制 的监控,包括资金的申请、使用,每月库存现金的监盘,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管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 3 页

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在资金业务方面,公司已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和授权批准制度,严格遵循不兼容岗位分离原则,界定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

6 、资产管理

公司严格设立了《仓库管理流程》《仓库报废货物处理流程》《设备管理程 序》《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了公司存货管理以及财产的购置和建造、 验收、购买设备请款、维护、报废或减损、处置、盘点和记录等控制流程,通过 预算控制、授权控制和执行控制等控制措施确保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记录 的正确、完整和安全性,保证公司资产正常运行和富有效率。本报告期内,公司 资产管理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7 、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并披露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 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公 司对重大投资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在充分调研 的基础之上,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投 资活动均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投资项目 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8 、研发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内部设立了产品开发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 软件开发部及产品测试部,构建起多维度的公司研发体系,并形成产品部门与支 持部门交叉的矩阵式研发团队结构。公司以自主研发创新为主,持续坚持高研发 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为5.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07%,经内控 审计部检查,公司研发投入均按流程制度严格使用,未发现存在挪用或不合规使 用的情况。

9 、财务报告编制

公司严格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体系,并对财务报告编制等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以上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充分及时。公司科学设计财务报告内容,对财务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 4 页

告所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利用这些信息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需要。同 时针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10 、关联交易

针对关联交易,本公司建立并披露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关联交易基 本原则、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的披露及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 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保证公 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方的识别程序、 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 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11 、募集资金

公司制定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 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的披 露与审批程序。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 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专款专用。内控审计部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未发现存在挪用、占用或 违规使用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伴随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 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 的设计和规定合理,经济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相关部门和人员 严格遵循各项制度。

公司董事会及内控审计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 5 页

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超过最近三年 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10%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小于最近三年 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10%,但超过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 的7.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 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 加以改正;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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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决策程序不科学;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 2)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

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 3)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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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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