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5, 2026

57565_rns_2026-03-05_e48d0aef-424f-4dd2-80b1-5f1bbc6913f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603284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林平发展”)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金额合计 348,240,398.65 元人民币。本次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 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19 号文《关于同意安徽林 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申请新增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8,853,700.00 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53,700 股,发行 价格 3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4,178,15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90,084,857.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3,298.9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到位,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1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联 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支付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 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拟投入金额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 年产90 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 1,186,700,000.00 500,000,000.00 344,120,196.01 344,120,196.01
合计 1,186,700,000.00 500,000,000.00 344,120,196.01 344,120,196.01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划入募 集资金款总计 659,043,903.52 元(系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4,178,156.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55,134,252.48 元后的款项),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 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发行费用中 4,120,202.64 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 4,120,202.64 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2,000,000.00 2,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056.60 849,056.60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律师费用 1,200,000.00 1,200,00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146.04 71,146.04
合计 4,120,202.64 4,120,202.64

三、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总金额为 人民币 348,240,398.65 元。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及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18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林平发展管理层编制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