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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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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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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务平

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并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务平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3年8月就职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任助理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设计院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中国海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设计院设计二所任副所长;2011年1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任副教授;2024年12月退休;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陈务平 8 8 0 5

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详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原则,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在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流程符合相关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5年内,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年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2025年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战略委员会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经营及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5年度,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利用出席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出席公司年度总结、指导公司下一年度整体规划,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运营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定期向本人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同行业公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公司市场表现,以便本人了解公司的日常情况以及同行业的信息。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提前沟通并将会议资料按时发出,为本人发表专业意见预留了充足的时间,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


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在审议时予以特别关注,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其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内,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年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内,公司制定的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考核指标设置明确、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兼顾高管激励机制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陈务平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