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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Estone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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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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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 2022-07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 集资金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862.15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 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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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 1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 体材料建设项目 |
42,428.54 | 35,266.26 |
| 2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 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
26,423.27 | 22,237.83 |
| 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66.55 | 19,594.5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 合计 | 107,118.36 | 95,098.59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8,62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 材料建设项目 |
42,428.54 | 1,599.17 | 1,599.17 |
| 2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 勃姆石建设项目 |
26,423.27 | 6,906.41 | 6,906.41 |
| 3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66.55 | 117.66 | 117.66 |
| 合计(不含补流项目) | 89,118.36 | 8,623.24 | 8,623.24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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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费用明细 |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00.00 | 100.00 |
| 2 | 律师费 | 60.00 | 60.00 |
| 3 | 审计费 | 47.17 | 47.17 |
| 4 | 印花税等 | 31.74 | 31.74 |
| 合计 | 238.91 | 238.91 |
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62.1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 8,623.2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38.91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 护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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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 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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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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