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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Estone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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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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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怀远新创想”)持有公司股份4,994,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2%。怀远新创想系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王亚娟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目前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怀远新创想为满足公司员工个人资金需求,发挥持股平台对公司员工的激励作用,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97,7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尧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黄尧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6,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2%,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次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怀远新创想、黄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怀远新创想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 | |
| 持股数量 | 4,994,755股 |
| 持股比例 | 2.5002%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994,755股 |
| 股东名称 | 黄尧 |
| --- |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 | |
| 持股数量 | 105,200股 |
| 持股比例 | 0.052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05,2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股东身份 | 股东 | 105,200股 | 10.1 | 股东与持有比例相关 |
| 持股数量 | 105,200股 | 10.1 | 10.1 | 持股比例相关 |
| 持股比例 | 0.0527% | 10.1 | 10.1 | 持股比例相关 |
| 第一组 | 怀远新创想 | 4,994,755 | 2.5002% | 怀远新创想系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鑫先生、王亚娟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 蒋学鑫 | 40,760,675 | 20.4033% | ||
| 王亚娟 | 8,517,712 | 4.2636% | ||
| 合计 | 54,273,142 | 27.1671% | — |
注:上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 怀远新创想 | 1,318,500 | 0.6600% | 2025/6/16~2025/7/8 | 18.00-19.64 | 2025年4月3日 |
| 黄尧 | 34,800 | 0.0174% | 2025/6/5~2025/7/7 | 17.25-19.00 | 2025年4月3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怀远新创想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997,751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97,751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10日~2026年9月9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满足公司员工个人资金需求,发挥持股平台对公司员工的激励作用。 |
| 股东名称 | 黄尧 |
| --- |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6,3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32% |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6,300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6 年 9 月 9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公司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怀远新创想、黄尧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1、怀远新创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尧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机构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怀远新创想、黄尧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上述股东按照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及时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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