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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May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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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首次授予日:2023年4月25日

  •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年5月30日

  • 3、授予登记人数:58人

4、首次授予数量:162.40万股

  • 5、首次授予价格:10.53元/股

  •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4月25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62.40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58人,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五)首次授予价格:10.53元/股

(六)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权益
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
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光照 董事、副总经理 6.00 3.69% 0.03%
张红贵 董事 6.00 3.69% 0.03%
唐先胜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6.00 3.69% 0.03%
李泉涌 董事、轮值总经理 26.00 16.01% 0.14%
吴疆 董事 18.00 11.08% 0.10%
王鹏生 副总经理 18.00 11.08% 0.1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52人)
82.40 50.74% 0.45%
合计 162.40 100.00% 0.88%

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期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期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 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 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 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 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20%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 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期激励计 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期

激励计划。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3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万股,因此,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1人调整为58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数量由164.50万股调整为162.40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14号):截至2023年5月1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58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624,000股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7,100,720.00元,其中 计入股本1,62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476,720.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84,184,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184,184,000.00元,其中141,680,000.00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0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5月1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85,808,000.00元,累计股本 人民币185,808,000.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2023年5月30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变动数量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4,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0
三、股份总数 184,184,000 100% +1,624,000 185,808000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185,808,000 股摊薄计算, 2022 年度每股收益为 0.57 元。

十、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 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3
(万元)
2024
(万元)
2025
(万元)
2026
(万元)
162.40 1877.34 916.01 706.35 215.03 39.95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