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y 20, 2025

54970_rns_2025-05-20_bfc0782d-0420-4b16-9e19-ae15cc705a7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 原则,公司取消其激励资格;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 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70 名调整 为 66 名,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6.68 万股调整为 124.58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 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授予之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调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调整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 3.本次授予的授权日确定、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 4.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

  •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5.本次授予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