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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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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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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代如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本人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2019年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亲自出席9 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无缺席的情况。
2020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 有异议,均予以赞成。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2020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
| 1 | 2020 年2 月13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 议 |
1、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 立意见 2、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2 | 2020 年4 月27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 议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2020 年5 月7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0 年5 月25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议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0 年8 月14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 议 |
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0 年10 月21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议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0 年11 月9 日 | 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议 |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范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 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20年,本人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 议案等其他有关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代如成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