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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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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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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芯瑞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459,397,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3,492,028.30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905,371.7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0]230Z005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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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45,939.74 |
| 减:发行费用 | 3,349.20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2,590.54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9,709.26 |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433.24 |
| 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 26,300.00 |
|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2.09 |
|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 75.29 |
|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932.41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余额 | 153.65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4.21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77.8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 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专户余额 |
| 芯瑞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2011129100108028 | 新型平板显 | 14,788.73 |
| 合肥明珠支行 | 示背光器件 扩建项目 |
|||
|---|---|---|---|---|
| 芯瑞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 |
8112301011300609231 | LED 照明器件 扩建项目 |
508,116.47 |
| 芯瑞达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 |
3401040160000871575 |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20,768.63 |
| 连达光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 行 |
1302011129100198379 | 新型平板显 示背光器件 扩建项目 |
198,363.46 |
| 连达光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 行 |
1302011129100198530 |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13,290.81 |
| 连达光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 行 |
1302011129100198654 | LED 照明器件 扩建项目 |
1,023,232.43 |
| 合计 | — | — | — | 1,778,560.5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芯瑞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江应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picture [7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投入 | |||||||||||
|---|---|---|---|---|---|---|---|---|---|---|---|
|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 42,590.54 | 募集资金总 |
8,120.60 | ||||||||
| 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已累计投入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801.83 | 募集资金总 |
20,142.5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2.93% | 额 |
|||||||||
| 是否已变 | |||||||||||
| 调整后投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 | 项目达到预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 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 | 本年度投 | 本年度实现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是否 | |||||
| 资总额 | 计投入金额 | 资进度(%) | 定可使用状 | ||||||||
| 金投向 | (含部分 | 诺投资总额 | 入金额 | 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发生重大变化 | |||||
| (1) | (2) | (3)=(2)/(1) | 态日期 | ||||||||
| 变更)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 | 2024年8月 |
||||||||||
| 是 | 26,801.83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3,263.62 | 是 |
否 | |||
| 扩建项目 | 31日 |
||||||||||
2024年8月 |
|||||||||||
|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 否 | 5,045.59 | 5,045.59 |
- |
22.76 |
0.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1日 |
|||||||||||
2024年8月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549.56 | 9,549.56 |
432.01 |
2,067.42 |
21.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1日 |
|||||||||||
| 补充运营资金 | 否 | 1,193.56 | 1,193.56 |
- |
1,193.56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_ | 42,590.54 | 42,590.54 |
8,120.60 |
20,142.50 |
- | - |
3,263.62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合计 | 42,590.54 | 42,590.54 |
8,120.60 |
20,142.50 |
- |
- |
3,263.62 |
- |
- |
||
| 为优化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公司主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方向,重新评估并规划了募投项目的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最佳实现方式,包括选择最佳实施地点等。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 障募投项目质量及项目效益,公司延长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体项目) |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因以上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 | ||||||||||
| 初始计划进度延长。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
| 不适用。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 |||||||||||
| 不适用 | |||||||||||
| 使用进展情况 | |||||||||||
|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 |||||||||||
| 意公司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 | |||||||||||
| 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 | |||||||||||
| 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 | |||||||||||
|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地点变更情况 | |||||||||||
| 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 | |||||||||||
| 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 | |||||||||||
| 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 | |||||||||||
|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 |||||||||||
| 2023-017)。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 ||||||||||
| 方式调整情况 |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 |
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 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 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 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3.2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33.2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 号)。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 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3.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金管理情况 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6,477.86 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用),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资金外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公司资 途及去向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26,3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项目拟 | 截至期末实际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定 | 本报告期 | 是否达 | 变更后的项目 | ||||
|---|---|---|---|---|---|---|---|---|---|---|
| 对应的原承诺项 | 本报告期实际 | |||||||||
| 变更后的项目 | 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 | 可使用状态日 | 实现 | 到预计 | 可行性是否发 | |||
| 目 | 投入金额 | |||||||||
| 总额(1) | (2) | 度%(3)=(2)/(1) | 期 | 的效益 | 效益 | 生重大变化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 | 新型平板显示背 | |||||||||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2024年8月31日 |
3,263.62 | 是 | 否 | |||
| 光器件扩建项目 | 光器件扩建项目 | |||||||||
| 合计 | - | 26,801.83 | 7,688.59 |
16,858.76 |
62.90 |
- |
3,263.62 | - | - | |
|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10年第 | ||||||||||
|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 | |||||||||
| 目) | 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 | |||||||||
| 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 年10 月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
||||||||||
| 为优化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公司主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 ||||||||||
| 重新评估并规划了募投项目的最佳实现方式,包括选择最佳实施地点等。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及项目效益,公司延 | |||||||||
| 目) | 长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因以上变 | ||||||||||
| 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初始计划进度延长。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