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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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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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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 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 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 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
| 1 | 2020 年1 月2 日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 2 | 2020 年1 月18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 3 | 2020 年2 月13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4 | 2020 年4 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
| 关于暂不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5 | 2020 年5 月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6 | 2020 年8 月1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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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 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
|||
| 7 | 2020 年10 月21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议案 |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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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2020 年11 月9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范围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 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 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 管理部门交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及较为完整规 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经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 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
-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的收购、出售情况。
- 6.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未发生资金往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连达光电外,公司 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没有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更为有效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
督。
-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
-
生。
-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