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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y Diagnost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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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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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证券代码:30068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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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权益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的核查 ....................................... 7 (二)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7 (三)本次授予情况 ............................................................................ 8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2 (五)结论性意见 ............................................................................. 12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咨询方式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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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艾德生物:指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 股本总额: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限售期: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

  9. 解除限售期: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0. 解除限售条件:指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3.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6.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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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艾德生物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 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 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艾德生物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艾 德生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 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 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 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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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

靠;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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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19 年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 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2 月12 日至2019 年2 月21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 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2 月22 日,公司公告了《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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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艾德生物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厦门 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权益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的核查

根据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做出了调整。上述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艾德生物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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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艾德生物及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4 月26 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00.00 万股的2.23%。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3 人,为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22.45 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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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 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 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2019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

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0 年授出, 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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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5%。

若预留部分在2019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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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
股本总额的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朱冠山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49% 0.07%
2 郑惠彬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49% 0.07%
3 阮力 副总经理 10.00 2.49% 0.07%
4 周文刚 副总经理 10.00 2.49% 0.07%
5 罗捷敏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10.00 2.49% 0.07%
6 陈英 财务总监 10.00 2.49% 0.07%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27人)
260.60 64.83% 1.81%
预留部分 81.37 20.24% 0.57%
合计 401.97 100.00% 2.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与艾德生物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艾德生物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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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 顾问建议艾德生物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 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 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艾德生物和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 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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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 1、《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 2、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 3、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 4、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 6、《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飞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传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 号 邮编: 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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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 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张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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