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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y Diagnost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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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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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公司 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发展规划一 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 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发展规划一 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 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明华、周雪林、蔡宁
2018 年12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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