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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y Diagnost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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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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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LI-MOU ZHENG 先生、朱冠山先生、罗菲女士、罗捷敏先生、 FRANK RON ZHENG 先生、黄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宁女士、苏文金先生、王恩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根据上述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宁女士已按照相关要求取得了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苏文金先生、王恩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均已书面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 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及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1,722,5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 年6 月9 日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调整。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明华、周雪林、蔡宁 2021 年7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