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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y Diagnost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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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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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 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LI-MOU ZHENG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 朱冠山先生、郑惠彬先生、罗菲女士、阮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英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罗捷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明华、周雪林、蔡宁 2018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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