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lpha Group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3

Dec 26, 2023

54341_rns_2023-12-26_6d83c45e-d4c3-47e5-a3e8-3a6e3f7cd8cb.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3-072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 4、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9:25、

  • 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

  • 会议室;

    •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 (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八)会议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 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621,242,04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2.0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14,447,27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794,77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45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794,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794,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95%。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556,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6 %;反对 680,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08,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040 %;反对 680,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92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8 %。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587,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3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85 %;反对 6,587,17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7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8 %。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587,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3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85 %;反对 6,587,17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7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8 %。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587,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3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85 %;反对 6,587,17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7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8 %。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272,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6 %;弃权 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85 %;反对 6,272,17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88 %;弃权 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7227 %。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272,2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6 %;弃权 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70 %;反对 6,272,27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103 %;弃权 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7227 %。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48,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7 %;反对 6,587,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3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85 %;反对 6,587,17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47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8 %。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胡玉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