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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Dec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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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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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6-151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海航文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娱乐”)于2016年12月13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航文化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 文化”)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共同挖掘和整合所拥有的丰富资源和专业 优势,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建立多方位的合作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杨浪

4、成立日期:2011 年2 月24 日

5、注册资本:130000 万元

6、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 号3 号楼2401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服务、扩印服 务;电脑图文设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餐饮管理。

8、公司简介:海航文化是世界500 强企业海航集团旗下重点企业,隶属于海航旅 业集团,在机场与航空媒体经营、影视剧投资与制作发行以及传统文化传播与国际文化 交流、新媒体运营等领域拓展,逐步成为集文化投资、媒体运营、演艺经纪等多种文化 业态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

9、关联关系说明:海航文化与奥飞娱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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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投资:

(1)双方拟在文化娱乐领域,针对特定的项目探讨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更好 地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形成合力,优势互补。

(2)海航文化将与奥飞娱乐积极探讨多种可能的方式,实现海航文化成为奥飞娱 乐重要战略股东的目标。

2、项目投资:

(1)对于奥飞娱乐已立项的部分文化娱乐类项目或旗下的子公司,奥飞娱乐将与 海航文化积极探讨合作或引入投资的方式,实现战略上的相互协同,助力双方在文化产 业做大做强。

(2)双方探讨共同发起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能性,利用基金合作投资以下 几个方向:

①奥飞娱乐优质IP 领域孵化的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动漫和游戏,共同 布局产业优质资源。

②国内其他具有双方产业布局利益连接效应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连锁商业业态、 主题公园、互联网媒体、文化娱乐消费品的生产运营等。

③海外成熟文化产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媒体网络、影视制作发行运营、出 版发行、文化消费品等。

3、业务合作:

(1)海航文化所在的海航集团旗下拥有和管理的酒店、机场、航空传媒、商业门 店、旅游门店以及其他连锁业态等资源,将积极探讨衔接奥飞娱乐旗下的IP 资源授权、 产品开发运营能力进行场景化的运营的方式,包括衍生品销售、娱乐营销和乐园经营等。

(2)双方在演出业务、戏剧开发等方面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合作关系, 共同开拓演艺市场。

(3)双方在航空、机场、酒店、连锁商超等场景积极探讨电视媒体、广告营销、 消费相关大数据的整合合作方案。

(4)积极探索其他符合双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战略诉求的业务合作可能性。

4、国际化合作

除基金投资将重点关注海外市场外,双方拟在国际业务上全面积极协同,利用海航 文化海外国际化的布局,在海外优质资源的投资、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开展文化产品国 际化的重要合作。

(二)合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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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为双方探讨合作机制的框架性协议,合作过程中,每一具体合作事项,以双 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须经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的事项,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三)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 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 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品牌、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一裁终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航文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符合“打造以IP 为核心的泛娱乐生态系统” 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共同挖掘和整合所拥有的丰富资源和专业优势,积极探讨具体的业 务合作方式,实现强强联手与优势互补,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业务合作及国际化合 作等方面建立多方位的合作关系,实现海航文化成为奥飞娱乐重要战略股东的目标。 本协议未涉及具体业务的开展,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 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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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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