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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13

Jan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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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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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1 月10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 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讨论,现就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 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用 于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12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 过7 亿元人民币,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购买第一笔理财产品起至2013 年12 月27 日(共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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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

李卓明、蔡少河、杨建平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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