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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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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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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19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娱乐”)于2021 年4 月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 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365 号)的核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经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相关工作,新增股份已于2018 年1 月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1.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154,149.50 元(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845,822.14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次非公募集资金到账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7037900016 号”《奥飞娱乐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8 年1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金额调整 了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详见公司于2018 年1 月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018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核、2019 年2 月18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详见 公司于2018 年12 月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2019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核、2019 年7 月31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及实施方式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拟投入比例和各 项目当前具体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详见公司于2019 年7 月6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及实施方式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20 年3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 2020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详见公司 于2020 年3 月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

2020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 2020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 和投资进度。详见公司于2020 年4 月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 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 年8 月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将部分募投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2020 年11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0 年12 月15 日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 年11 月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截止至2021 年3 月31 日,公司实际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下表中的金额未含募集 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及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际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1 IP 资源
建设项目
44,602.70 31,518.75 13,083.95
2 IP 管理运营体系建
设项目
5,281.88 5,270.99 10.89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
合计 67,884.58 54,789.74 13,094.84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681,126,037.35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2,280,215.21 元为 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14,423,958.91 元,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 用的募集资金367,897,441.94 元,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 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885,000,000.00 元,累计偿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755,000,000.00 元,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15,372,339.11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差300 元(因 公司调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手续费费用剩余金额所致)。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一)相关原因

公司坚持“以IP 为核心”,全面推行“精品化、数字化、国际化”经营策略,持续创作精 品IP 及开发多元化内容,深化“IP+”多产业、多业态融合,强化IP 变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IP 资源建设项目和IP 管理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其中IP 资源建设

项目旨在通过将公司旗下精品IP 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多轮次立体开发相关文化内容衍生品 来提升和放大IP 的品牌价值,达到打造精品IP 矩阵的目的,而IP 管理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旨 在以IP 内容为核心,通过互联网化及大数据平台的搭建来构建IP 管理运营体系,提高内容的 传播能力、影响力和变现能力,为公司建设用户平台,提高奥飞娱乐品牌知名度,夯实竞争优 势,最终为实现“IP+”多产业、多业态的融合及强化IP 变现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于IP 资源建设项目中的募投子项目《镇魂街2》原为版权剧模式,公司为主要投资方, 存在开发周期较长、投资总预算体量较大等情况。现公司基于加快提升IP 影响力、充分发挥 IP 商业价值以及提高公司项目周转效率等目的,拟引入第三方平台投资,将《镇魂街2》改为 平台自制剧模式,故调减公司原计划投资于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3127.13 万元。公司相 应享有项目商业化权益收益的分配权,该模式有利于平台方利用其丰富的资源及优势更好地推 进剧集制作,发挥平台对项目的全流程赋能。此外,IP 资源建设项目的部分募投子项目已完 结并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64.26 万元。

公司管理层经过深入研讨,决定在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议案》的基础上,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的661.73 万元用于IP 资源建设项 目中K12 领域的其他募投子项目;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53 万元以及调减的募集资金共 计3,129.6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 项目投资总
额及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调减金额 调增金额 本次调整后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IP 资源建设项目 44,602.70 共调减3,791.39 万元,具体为
《超级飞侠9》、
《萌鸡小队3》、
《喜羊羊3D 智趣第一季》、
《镇
魂街2》4 个项目。
共调增661.73 万元并将
资金用于《超级飞侠10》
项目。
41,473.04
IP 管理运营体系
建设项目
5,281.88 0 0 5,281.88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0 调增3,129.66 万元 21,129.66
合计 67,884.58 -3,791.39 3,791.39 67,884.58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多元化的IP 创作与开发机制奠定本项目实施基础

在“全民互联”和年轻化消费趋势下,娱乐文化消费产品市场的竞争愈加趋向IP 化,是 否具有充足的IP 资源储备及源源不断的IP 创作动力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自2006 年推出首部原创动漫影视作品《火力少年王1》以来,公司践行原创IP 战略近14 年,现已形成涵盖“科幻、魔幻、家庭、英雄”等系列的IP 矩阵,类型包括动画片、漫画、 电影、游戏、真人剧、网络剧等。喜羊羊与灰太狼、巴啦啦小魔仙、超级飞侠、萌鸡小队、贝 肯熊等一系列优质IP 已具备一定的市场号召力,成为公司的核心战略资源。

其次,公司现旗下拥有包括原创动力、奥飞文化传播等IP 创作主体,是强化公司核心IP 资源内部造血能力的基础,是公司得以打造精品IP 的核心保证。在未来,公司将不断丰富IP 矩阵,增强以IP 为核心的内容生态竞争力。

2、多样化的IP 内容文化产品开发经验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以IP 为核心”、“精品化、数字化、国际化”经营策略发展思路下,公司依托旗下 多个工作室形成原创IP 资源储备池,通过IP运营提升其精品化程度,并利用旗下嘉佳卡通等 覆盖广泛的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外部强势新媒体合作伙伴作为流量通路,放大原创IP 在全年龄 段受众群中的影响力,然后借助包括影视、游戏、电视剧、网络剧、动漫等互娱产业产品的 联动开发实现原创IP 核心价值变现,进一步提升IP 影响力。目前,公司IP 资源已实现在玩 具、电影、动漫、动画片、游戏、电视剧、网络剧等多文化娱乐产业领域进行流转。其中, 以《巴啦啦小魔仙》和《喜羊羊与灰太狼》为代表的公司部分精品IP 已形成真人剧、动画片、 大电影、漫画出版、玩具衍生品、电视剧、网络剧等全产业链运营架构。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经营,公司在以IP 为核心的娱乐文化产品的联动开发方面已经积累了 丰富的资源和宝贵的经验。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有能力、有条件借助现有的和正在扩充的 IP 资源和媒体平台去创作更多的文化内容产品,增强IP 的变现能力,从而提升IP 的价值。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 公司统筹安排资源从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项 目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 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借助平台方的资源和优势对项目进行全流程赋能,能够更好地 推进项目运营,从而加快提升IP 影响力,充分发挥IP 商业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 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 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飞娱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将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 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

  •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