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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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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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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动漫”)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行权/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95元,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6.19元。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对公司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首期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
票期权份
数(万份)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股数
(万股)
小计
(万份)
获授权益
占授予总
数的比例
获授权益
占当前总
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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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邓金华 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

22.55
22.55 45.10 10.02% 0.07%
杨 锐 董事 11.50 11.50 23.00 5.11% 0.04%
曹永强 副总经理 17.50 17.50 35.00 7.78% 0.06%
陈德荣 副总经理 17.50 17.50 35.00 7.78% 0.06%
郑克东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11.50 11.50 23.00 5.11% 0.04%
李 凯 副总经理 10.75 10.75 21.50 4.78% 0.03%
帅 民 副总经理 7.75 7.75 15.50 3.44%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共50 人)
157.79 72.91 230.70 51.27% 0.38%
预留权益 8.00 13.20 21.20 4.71% 0.03%
合计 264.84 185.16 450.00 100% 0.73%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比例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 个月,自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之 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权/授予日起满12 个 月后分三期(次)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分二期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 的比例分别为50%:50%。

6、行权/解锁条件:

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均相同,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考 核期内,若公司层面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符合《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则 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内所获期权可行权份 额,并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

①等待期/锁定期考核指标: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锁定期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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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

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公司行权期/解锁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在2014 年-2016 年会 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 润增长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
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20%;2014年实现的净利
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8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预
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
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
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45%;2015年实现的净利
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11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预
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
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
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95%;2016年实现的净利
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140%。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解锁 的上一年度考核为“S 优秀、A 良好、B 合格”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申请行权/解锁,考核等 级为“C 不合格”及考核等级为“A 良好、B 合格”的激励对象部分未能行权/解 锁的权益,由公司注销或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具体对应的考核分数及依 据考核结果可行权/解锁的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等级说明 考核分数 行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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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比例
S 优秀 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超过岗位
标准要求
考核分数≥90 100%
A 良好 完成绩效目标,较好地达到岗位标
准要求
80≤考核分数<90 85%
B 合格 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和任务,达到岗
位标准要求。
60≤考核分数<80 70%
C 不合格 不能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不符合岗
位标准要求
考核分数<60 0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4 年4 月22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就《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后公 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奥飞动漫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4 年6 月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就《广东 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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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4、公司于2014 年6 月20 日召开了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5、公司于2014 年6 月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4 年6 月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修订稿)>进行核实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三、调整事由与调整方法

1、原激励对象中乔胜、刘念慈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相关权 益;激励对象郑克东、王涛、王汉伟、李哲航、陈志明因个人资金情况自愿放弃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权益,鉴于上述情况,对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权益的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授予 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7 人调整为55 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 量由450 万份调整为426.08 万份,其中: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量由428.80 万份调整为404.88 万份,预留权益总量21.20 万份数量不变。由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部分,权益数量具体调整的情况如下: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量由264.84 万份调整为 259.20 万份,其中: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总量由256.84 万份调整为251.20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8 万份数量不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185.16 万股调整为166.88 万股,其中:首期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总量由171.96 万股调整为153.6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3.20 万股数量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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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表: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
票期权份
数(万份)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股数
(万股)
小计
(万份)
获授权益
占授予总
数的比例
获授权益
占当前总
股本比例
邓金华 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

22.55
22.55 45.10 10.58% 0.073%
杨 锐 董事 11.50 11.50 23.00 5.40% 0.037%
曹永强 副总经理 17.50 17.50 35.00 8.21% 0.056%
陈德荣 副总经理 17.50 17.50 35.00 8.21% 0.056%
郑克东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11.50 0 11.50 2.70% 0.018%
李 凯 副总经理 10.75 10.75 21.50 5.05% 0.034%
帅 民 副总经理 7.75 7.75 15.50 3.64% 0.02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共48 人)
152.15 66.13 218.28 51.23% 0.35%
预留权益 8.00 13.20 21.20 4.98% 0.034%
合计 259.20 166.88 426.08 100% 0.683%

2、2014 年4 月30 日,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内容的相关规定:

(1)股票期权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净 资产:

派息:P=P0 – V = 33.95 元 – 0.1 元 = 33.85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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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3.95元调整为33.85元。

(2)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P=P0 – V = 16.19 元 – 0.1 元 = 16.09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19元调整为16.09元。

四、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 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 号》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意见

为核实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 事会对《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1)由于原激励对象中乔胜、刘念慈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 相关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激励对象郑克东、王涛、王汉 伟、李哲航、陈志明因个人资金情况自愿放弃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四人自愿放弃的相关权益数量予以取消。根据《广东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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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期授予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7 人 调整为55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由450 万份调整为426.08 万份,其 中: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量由428.80 万份调整为404.88 万份,预留权益 总量21.20 万份数量不变。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和《广 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有关规定。

(2)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 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补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权益外,公司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 的调整,以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备忘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 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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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

  •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三)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四)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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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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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