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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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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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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公告编号:2014-024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动漫”) 与北京魔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魔屏”)、自然人佘晓玲、刘健以及北京容 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协议约定佘晓玲将其持有魔屏13.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550 万元;刘健将其持有魔屏11.2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50 万元;北京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魔屏12.5%的股权转让给奥 飞,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 万元。
同时,公司对魔屏投入新增注册资本及超出该注册资本的投资共1000 万元 (其中包括注册资本108.5714 万元)。
本次投资总投资额为2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不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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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佘晓玲,女,汉族,身份证号:512501197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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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健,男,汉族,身份证号:110102197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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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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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2号院2号楼四层北侧A5号
法定代表人:钟振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31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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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北京魔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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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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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66号院1号楼2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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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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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434.28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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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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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手机漫画
8、魔屏目前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持股比例 |
|---|---|---|---|
| 佘晓玲 | 276.8571万元 | 现金 | 63.75% |
| 刘健 | 48.8571万元 | 现金 | 11.25% |
| 北京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4.2857万元 | 现金 | 12.5% |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54.2857万元 | 现金 | 12.5% |
| 合计 | 434.2857万元 | 100% |
本次投资后魔屏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 股东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股权比例 | |
|---|---|---|---|---|
| 佘晓玲 | 217.1428万元 | 现金 | 40% | |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325.7143万元 | 现金 | 60% | |
| 合计 | 542.8571万元 | 100% | ||
9、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魔屏总资产为397.49万元,净资产362.71万元,2013 年营业收入24.24万元,净利润-171.8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评估作价:
依据北京中立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立诚评报字 【2013】0038号),以201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有效期自2013年7月31 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采用收益法计算确定,魔屏全部权益价值为4019.81万 元。魔屏拥有手机动漫平台多年的运营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下载终端数量,同时, 其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效应非常高,因此给予了其一定的估值溢价。
11、公司简介:魔屏是国内最大的移动漫画平台企业之一,以拥有独立知识 产权的富媒体漫画平台“魔屏”为核心,向手机用户提供一系列种类丰富的漫画 内容及相关服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佘晓玲将其持有魔屏13.75%的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转让价格为550 万 元;刘健将其持有魔屏11.25%的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转让价格为450 万元; 北京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魔屏12.5%的股权转让给奥飞动漫,转 让价格为500 万元。
同时,奥飞动漫对魔屏投入新增注册资本及超出该注册资本的投资共1000 万元(其中包括注册资本108.5714 万元)。
魔屏增加注册资本108.5714 万元,并包括超出该部分股本金的溢价部分全 部均由奥飞动漫出资(合计1000 万元),增加魔屏注册资本后,其注册资本变更 为542.8571 万元,股本结构变更为:奥飞动漫持有魔屏60%的股权,佘晓玲持 有魔屏40%的股权。
2、协议各方同意,以上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奥飞动漫和佘晓玲按照其持有 魔屏的股权比例将魔屏10%的股权(即奥飞动漫持股60%中的6%和佘晓玲持股40% 中的4%)转让至一家新成立的持股公司名下作为公司未来对魔屏经营团队进行 股权激励的主体(“期权池”);在分配前,该期权池的股权由奥飞动漫指定的 人员及佘晓玲按比例持有,且该期权池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佘晓玲;该期权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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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在魔屏经营团队完成魔屏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后,由魔屏总经理 提案,经魔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3、协议各方还同意,如果魔屏年度净利润超过 1000 万元,则佘晓玲有权将 其持有的魔屏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奥飞动漫(如届时期权未授予或未全部授 予,佘晓玲可转让股权包括其持有的尚未授予部分或全部期权),转让时魔屏估 值按照年度净利润*10 倍。佘晓玲作出上述股权转让决定并书面通知奥飞动漫之 日起三十日内,奥飞动漫应与佘晓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配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奥飞动漫 违约。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佘晓玲在魔屏的任职期间及持股期结束之后两 年内(以下简称“竞业限制期”),除非得到魔屏董事会书面同意,否则佘晓玲(包 括佘晓玲的家属,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股或经营与魔屏相同或相 类似的业务,不得参股或经营与魔屏之业务范围、项目题材或主题相同或相类似 的项目,不得参股或经营与魔屏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佘晓玲须在魔屏担任相关职务,并全心全 意经营公司,薪酬福利由魔屏人力资源部门与其约定,绩效考核指标以及授权范 围等另行约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基于布局移动互联网的公司战略,魔屏是一个较好的投资标的。魔屏是移动 漫画领域的领先品牌,可以成为公司未来的内容创意来源之一,且较大的流量可 以为公司的移动游戏等提供协同支持。
2、投资风险:
移动漫画领域仍处于圈用户、探索盈利模式阶段,短期内较难实现较好的投 资回报。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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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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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魔屏科技有限公司2013 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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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评估报告书。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4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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