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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an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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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3-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1月15日

  •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人

  •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3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

  •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96元/股

  •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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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8名激励对象3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103 名激励对象2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 (二)授予日:2020 年12 月11 日;

  • (三)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96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中层管理人员(共8 人) 39 11.82% 0.12%
合计(8 人) 39 11.82% 0.12%
  •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 个月。

  •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算,分别为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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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3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30%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以不

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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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A

及以上、B、C 及以下三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级 A 及以上 B C 及以下
解除限售比例 1.0 0.8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说明

本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1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1月15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70,153,086 21.22 390,000 70,543,086 21.31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60,457,671 78.78 - 260,457,671 78.69
合计 330,610,757 100.00 390,000 331,000,757 100.00
  •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

  • 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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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 3-15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 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12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 项合计人民币6,614,4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90,000.00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6,224,40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本人民币330,610,757.00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天健验[2019]3-9号验资报告。截 至2020年12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31,000,757.00元,累计实收股 本人民币331,000,757.00元。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331,000,757股摊薄计算, 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067元。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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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