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Mar 27, 2025

55445_rns_2025-03-27_d8a32e9a-0dce-4d48-b499-66782450e41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 牌形象、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根据舆情内容的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对公司的影响严 重性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外,其他涉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问题反 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处理原则。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2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 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舆情处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第六条 舆情处理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和 信息沟通工作;

(五) 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是舆情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各自 范围内的舆情监测、研判、上报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子公司负责人是舆情 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各自职责在分管领域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回复问题材 料进行审核把关。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筹舆情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董事会秘书 报告。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积极配 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

第三章 舆情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准确把握、快速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的敏感性,舆情发生后,应 在第一时间沟通,查询信息源头,启动舆情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 众猜测和媒体失实报道,维护企业形象。

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 协调宣传、及时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 外宣传工作,保证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 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分析监控、妥善应对。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情况, 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公正性,主动参与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以稳健的方式处理问 题。

(四) 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 识,以沉着低调的策略应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的报告流程

(一) 知悉舆情事件后,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 董事会秘书处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如为 重大舆情,应当及时将舆情处置建议呈报舆情处理工作小组;

(三) 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的 要求,需要及时上报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机构。

第十二条 舆情的处置与回应:

(一)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处理工作小组负责人应视情况就应对重大舆情作 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采取多种 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三)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 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

第十三条 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 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依规披露情况说明公告或者澄清公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 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 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 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