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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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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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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5-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 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更好 地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 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决议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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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 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 7.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 1.投资风险
(1)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 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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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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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 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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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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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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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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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 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认为:全志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 上,平安证券对全志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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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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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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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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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安证券关于全志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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