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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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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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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9-004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6 月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2020 年11 月12 日起至2020 年11 月2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 年11 月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12 月1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12 月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8 名激励对象39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103 名激励对象2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 年12 月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11 月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49 名激励对象4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 年11 月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5 月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5 月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等议案。

9.2022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10.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4 月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5 月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6 月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中15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27.74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6 名激励对象2021 年度个人层面 考核等级为B,不能全额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5928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 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是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调整本次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调整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