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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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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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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仔细查阅 7 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本人认 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时,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 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同意对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相关独立董事候选 人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全胜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香港全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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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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