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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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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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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建辉先生、唐立华先生、丁然先生、侯 丽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张瑞智先生、谢春璞先 生、敖静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仔细查阅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本人认为董事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2017 年修订)》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时,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 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本人同意对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相关独立 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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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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