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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ne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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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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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志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志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志科技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志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伟 | 联系电话:0755-22625485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茵 | 联系电话:0755-22624759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唐伟、李茵、文琳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0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12月19日至20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是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是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是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是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 (二)内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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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
是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是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用) |
是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是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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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是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
是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是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不适用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
是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不适用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不适用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保债务等情形 |
不适用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是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
是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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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是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是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是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常 |
是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不适用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
是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风险 | 是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不适用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业绩波动情况及原因: 1.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7,979.69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94.60%,主要系1)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1.69%;2)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 人员扩充,及新产品研发的投入,致使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82.96%,主要是销售人员增加和市场推广费用增加所 致。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7.30%,主要是研发人员增加和新产品研发投入增 加所致;3)由于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致使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 长372.12%。 |
1.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87,979.69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94.60%,主要系1)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1.69%;2)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 人员扩充,及新产品研发的投入,致使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82.96%,主要是销售人员增加和市场推广费用增加所 致。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7.30%,主要是研发人员增加和新产品研发投入增 加所致;3)由于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致使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 长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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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1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7.33%,主要系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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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95.96%,主要系1) 公司人员增加及新产品研发投入,致使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所致;2)人民 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致使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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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116.3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以及前三季度收到政府补助 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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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993,583.78元,比去年同期下 降340.91%,主要系1)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各产品线备货致使原材料采购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2,051,484.33元;2)公司人员 增加致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7,007,694.87元;3) 新产品研发投入致使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 28,764,67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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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伟
李 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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