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IRMATE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18, 2018

51888_rns_2018-07-18_f7608a4e-eda4-4e41-b92a-5f0dfd93ade5.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AIRMATE (CAYMA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艾美特 ( 開曼 ) 國際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 時 間: 2018 6 11 日(星期一)上午九點整

  • 地 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 2-1 4 樓會議室(臺大校友會館)

  • 一、 宣佈開會

  • 二、 主席致詞

  • 三、 報告事項

    • (一) 2017 年度營業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 2017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 2017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實施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 (五)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報告

    • (六)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 (七)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四、承認事項
  • (一)本公司 2017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五、討論事項
(一)「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三)「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
六、選舉事項
董事全面改選案
七、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報 告 事 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案 由: 2017 年度營業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 2017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0~15 頁(附件一)。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審計委員會查核 2017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 2017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6 頁(附件二)。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2017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 ( ) 依公司章程 14.5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 5%~10% ,董 事酬勞不多於 3%

  • ( ) 2017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經 2018 3 9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 金發放,請參閱下表。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董事會擬分派金額 佔獲利比例
員工酬勞 616,887
5.62%
董事酬勞 123,377
1.12%
740,264
6.74%

: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 2017 年度估列費用一致。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實施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 ( )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 法」規定辦理。

( ) 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報告如下:




第四次



轉讓股份予員工



201813

2018 2 12
買回區間價格 16.75-38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

普通股/500仟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12,474仟元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24.95
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




-仟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


1,258仟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


%
1.02%
第五案董事會提
  • 案 由: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

債券名稱 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原因 償還銀行借款
發行金額 新台幣5億元
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 3年期。自2017930日發行至2020930日到期
發行情形 2017 6 30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
擔保轉換公司債;201788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060028399號函申報生效函,2017930
日上櫃掛牌買賣
轉換情形 截至停止過戶基準日(2018413)止,無申請轉換
第六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本手冊第 17~18 頁(附件三)。

第七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提請 公鑒。

  • 說 明: ( )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 7 28 日金管證發第 1060027112

  • 令,擬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並更名為 「董事會議事規 範」。

  • ( ) 修訂前「董事會議事規則」及修訂後「董事會議事規範」,請參閱本手 冊第 19~28 頁(附件四)。

承 認 事 項

  • 第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 2017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 2017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鈞維會 計師、寇惠植會計師查核完竣,並經 2018 年第 1 次審計委員會暨 2018 年第 1 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 二、檢附 2017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0~15 頁(附件一))、會計師 查核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29~36 頁(附件五)),提請承 認。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 2017 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60,868,454 元,減少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認列於保留盈餘淨減少數新台幣 6,399,836 元後,調整後未分配盈餘為新台 幣 54,468,618 元,加上 2017 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 4,262,970 元,減除提列法 定盈餘公積新台幣 426,297 元、加回特別盈餘公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淨增加數新台幣 15,494,093 元後,本期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73,799,384 元。

  • 二、本年度預計按配息基準日,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 12,158,558 元,每股預 計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 0.1 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 元以下捨去 ) ,其畸零 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長另訂之。

  • 三、前述事項如因本公司買回庫藏股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息 比例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

  • 四、 2017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7 頁(附件六)。

  • 決 議:

討 論 事 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案由:「公司章程」修訂案,提請決議。
  • 說 明:一、本公司為實務運作、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法令法規修訂、推行股東電子投票 新制,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修訂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8~59 頁(附件七)。

  • 三、提請 特別決議。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提請決議。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採用電子投票,保障股東權益,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 分條文。

  • 二、修訂前及修訂後「股東會議事規則」,請參閱本手冊第 60~69 頁(附件八)。 三、提請 決議。

  • 決 議:

  •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修訂案,提請 決議。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採用電子投票,保障股東權益,擬修訂「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

  • 辦法」部分條文 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

  • 二、修訂前「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及修訂後「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本 手冊第 70~75 頁(附件九)。

  • 三、提請 決議。

  • 決 議:

選 舉 事 項

董事會提
案由:董事全面改選案。
說明:

一、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於 2018 6 11 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 11 ( 含獨立董事 4 ) 。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 2018 6 11 日起至 2021 6 10 日止。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 2018 3 9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茲將相關資 料載明如下:

序號 主要學() 持有股數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1 陳明璋 政治大學企研所博士、國家商學
博士、中國台商投資經管協會理
事長、中國生產力中心總經理、
國立中興大學企研所所長、經濟
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大陸委員
會經濟處處長
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院長、南
華大學講座教授、台北大學兼
任教授、海基會暨亞洲台商聯
合總會顧問、建大輪胎股份有
限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2 范欽華 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會計碩士
美國加州廣東銀行、德勤會計師
事務所、美國加州敬業會計師事
務所、美國智鼎顧問公司
5,000 美國加州New Omni Bank獨立
董事
3 邱顯比 美國華盛頓大學企管碩士與財
務博士
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
長、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
教授
崑鼎投資控股()公司獨立董
事、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
系專任教授
4 齊萊平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士、美
國芝加哥大學國際關係碩士
日本索尼人壽資深副總裁及大
中華區總裁、中美大都會人壽董
事總經理、香港大都會人壽董事
長、台灣大都會人壽總經理
北京對外經貿大學兼職教授、
香港眾智亞洲有限公司董事
長、元大金融控股()公司獨
立董事、元大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三、提請選舉。
決議:

其 他 議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決議。

  • 說 明:

  • 一、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二九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取得股東會之許可。如本公司新選任之董事有上述情事時, 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二、本案經 2018 3 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依本公司章程所定程序提請股 東會議同意對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解除。

  • 三、提請 決議。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