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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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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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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7-017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3 月13 日召开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 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公司监事会的规范、高效运作,现拟对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1.原“第一条 为了适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修订为: “第一条 为了适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 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2.原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修订为: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原“第六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为: “第六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应具有财务、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以及独立、有效履职所需的判断、监督能力。”
4.原“第七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为2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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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 “第七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为2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财务、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 员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
5.原“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
修订为: “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监事 候选人的提名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的提名应当充分听取工会意见,或由工会组织进行。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出。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实行累 积投票制,不能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每位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议案的形式进行表决。”
6.原“第十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监事应对公司财务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 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订为: “第十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 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监事应结合公司实际,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及其他利益 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
(一)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
-
(二)公司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
-
(四)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
-
(五)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
(六)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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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实施;
-
(八)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九)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的履行情况;
-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7.原“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修订为: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签署监事会相关的报告和重要文件;
(四)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
(五)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原“第十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 时监事会会议”。
修订为: “第十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9.原“第十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提前十日将 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作出说明”。
修订为: “第十七条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十日前发出通知;召开临时会 议应于会议三日前发出通知。通知可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作出说明”。
10.第十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 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修订为: “第十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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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
(二)事由及议题;
-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四)出席会议的要求和表决需要的材料;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1.第十九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 代为出席。
……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
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修订为: “第十九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 代为出席。一名监事不得同时接受超过两名监事的委托。
……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
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2.原“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修订为: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与会监 事签字确认”。
-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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