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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Sep 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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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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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推举产生,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委员会下设战略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战略 工作组由公司战略规划部门负责。战略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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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 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 (四)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委员会系董事会下属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战略工作组应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公司战略发展计划;

(二) 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 (三) 重大资本运作计划;

  • (四) 相关可行性报告、研究报告;

  • (五) 其它相关事宜

第十条 委员会根据战略工作组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 议,形成会议决议,并将有关会议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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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 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 表决。

第十四条 战略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委员会认为必 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和有关 专家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 的规定。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 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 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一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 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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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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