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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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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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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2807 号,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制"、"公司"或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43,692,704 股新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接受航发控制的委托,担任 航发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航发控制申请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 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中信证券指定张明慧、杨萌二人作为航发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缪仲明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航发控制
股票代码: 000738.SZ
上市时间: 年月日1997626
股份总数(本次发行前): 股1,145,642,349
股份总数(本次发行后): 股1,315,184,001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号33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号792
邮政编码: 214026
电话号码: 0510-85707738
传真号码: 0510-8550073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船舶动力控制系统、行走机械动力控制系统、工业自动 控制及新能源控制系统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662,875.19 556,487.45 471,674.91 432,729.22
资产总计 996,208.04 882,760.66 789,539.25 725,524.89
流动负债 245,950.90 159,459.83 151,919.40 144,566.72
负债合计 325,933.82 241,831.59 194,786.88 159,093.52
所有者权益 670,274.21 640,929.07 594,752.36 566,431.37

3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625,304.98 600,258.59 563,197.25 535,430.80

注: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发生变更,调整 2019 年 期初数;本报告中以调整后数据作为 2018 年末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月20211-6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营业收入 202,417.76 349,871.70 309,249.15 274,640.77
营业利润 37,835.92 43,915.74 31,120.11 29,667.61
利润总额 37,861.29 43,998.59 31,056.81 29,915.78
净利润 31,554.17 37,153.22 26,260.59 25,737.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24.37 36,757.91 28,127.75 25,931.9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月20211-6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62.77 40,531.08 116,439.72 -34,600.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68.91 -42,135.59 -55,831.24 -25,385.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20 -5,608.09 14,940.99 -13,467.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19.86 -7,973.62 75,699.98 -72,959.24

4、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比率

财务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70 3.49 3.10 3.00
速动比率(倍) 2.30 2.87 2.54 2.35
财务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72% 27.39% 24.67% 21.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0.20% 0.12% 0.94% 0.13%
财务指标 年月20211-6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0 3.92 3.43 2.88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净利润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年月20211-6 4.82% 0.26 0.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年度2020 6.32% 0.32 0.32
净利润 年度2019 5.12% 0.25 0.25
年度2018 4.93% 0.23 0.23
年月20211-6 4.58% 0.25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年度2020 5.24% 0.27 0.27
年度2019 4.05% 0.19 0.19
年度2018 4.57% 0.21 0.21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 年 9 月 23 日),发行底 价为 20.4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3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为 169,541,652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7 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343,692,704 股新股"的要求。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297,880,897.90 元,其中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以资产认购 928,055,900.00 元,其他投资者 以现金认购 3,369,824,997.9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8,678,812.8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为 3,361,146,185.02 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认购方式 锁定期(月)
1 中国航发 36,609,700 928,055,900.00 资产认购 18
2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 35,502,958 900,000,000.00 现金认购 18
3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7,613,412 699,999,994.20 现金认购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认购方式 锁定期(月)
4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3,668,639 599,999,998.65 现金认购 6
5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5,779,092 399,999,982.20 现金认购 6
6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1,834,319 299,999,986.65 现金认购 6
7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5,910,259 149,825,065.65 现金认购 6
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兴航号单一资38产管理计划 4,733,727 119,999,979.45 现金认购 6
9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944,773 99,999,995.55 现金认购 6
1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四号 3,944,773 99,999,995.55 现金认购 6
合计 169,541,652 4,297,880,897.90 -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 关系。

7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8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事项 安排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张明慧、杨萌

项目协办人:胡锺峻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慧 杨萌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