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Feb 12, 2014
53792_rns_2014-02-12_207463cb-c743-4fd8-bf47-4cae298603f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4-003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长空航科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3〕101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803,862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8 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22,430,8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848,714.47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1,582,181.5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9029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中 161,664,000.00 元将用于北京长空航科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业务扩大 产能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乙方(北京长空航科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丁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四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账号为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1350154800008422,专户本次计划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65,000,000.00 元。该专户 仅用于乙方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系统业务扩大产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累计转入该专户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甲方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以实 际累计投入金额为准,后续转入该专户的募集资金自动纳入本协议监管范围。
若乙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则相关各方需签订本协议之补充协议,载 明定期存单的存放金额、开户日期以及期限。乙方需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 存单不得质押。
-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 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季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甲方、乙方授权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饶康达、陈于冰、李峰立、司维以 及丁方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 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甲方、丁方。丙
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乙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或该专户总额的 20%的,乙方、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丁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
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
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失 效。
丁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2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