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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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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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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5]01540047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5]01540047 号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 统科技有限公司、长春航空液压控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2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97.7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组织架构、资本运作、人力 资源、营运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存货管理、采购业务、合同管理、 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销售业务、全面预算、财务报告、投资管理、风险管理、 法律事务管理、内部监督、国际转包等主题进行。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资本运作、人力资源、营运资金管 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及销售业务等业务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014年度主要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建设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战略驱动网络化组织,按照《中航动力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管控体系建设方案》,重新梳理内部机构,将公司总部内部机构有原12 个部门调整为16个部门,同步调整控制措施责任主体。

提升实施人员控制能力,促进执行有效。通过人员招聘,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 业务流程,推进了总部岗位胜任人力资源管理框架,加快优秀人员引进,促进控制 质量提升。

2.控制活动:理论结合实践,优化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中内部控制的适应性原则,公司以民品业务为试点,组织总部及子公司开 展业务流程和部门制度的梳理、完善工作。2014年,公司围绕重点工作制定了《债 务融资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修订了《公司章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合同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 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体系上进一步优化了相关业务领域的控制活动。

3.信息与沟通: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逐步固化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信息化

4

规划,异地协同办公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基本完成综合管控信息平台开发,固化了 内部信息的审批控制,促进了战略管控与信息系统的初步融合,达到异地扁平化协 同办公管控模式。

4.内部监督: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对 公司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年度测评相结合,将内部控制的专项评价纳入 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通过月度业务计划、综合平衡计分卡考核和运营分析 等控制手段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按照《中航动控2014年度内部控制测试 评价工作方案》规定,在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查找内部控 制缺陷并监督整改,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促 进公司防范风险能力提升。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2014年1月联合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中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应当披露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 体依据以及进行缺陷认定的具体标准及其变化情况。公司应当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披露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修订了《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 错报影响金额≥利
润总额的
10%;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重要 利润总额的
5%≤错
报影响金额<利润总
额的
10%
1.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4.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 错报影响金额<利润
总额的
5%
不够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注:利润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及定性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 影响或造成财产损
失金额≥利润总额

10%
1.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可能由此影响公司可持续经
营的;
4.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
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 利润总额的
5%≤影
响或可能造成财产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10%
1.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
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 影响或可能造成财
产损失金额<利润总
额的
5%
1.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
存在其他缺陷

注:利润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自我测试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要求责任部 门认真组织了相关整改,截至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毕。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体系 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 化及时加以调整。201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工 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