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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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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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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2 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2012 年4 月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 告》,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 年4 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

(二)2012 年8 月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 在2012 年8 月2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2012 年9 月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公 告刊登在2012 年9 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四)2012 年10 月26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 年10 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2011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中 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 为: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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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认为: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中 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认为: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认为: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12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对 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募集资金使用、收购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 检查。公司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2012 年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是科学合理的,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公司在原有基础 上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了风险,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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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并执行了公司的财务管 理及内控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并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2012 年,公司收购了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北京长空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加注集成系统业务及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 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在2012 年无出售资产 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进行的关联交易都是关联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未被出具非标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 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审阅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 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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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总部设立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 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也均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多年以来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审计制度,并能够得到较好的运行。

  • 3.2012年度,公司能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 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的确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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