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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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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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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进行 境外采购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 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 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 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1,089.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042.0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22,046.9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60.30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86.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1〕7-124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及产业 化项目 |
23,835.61 | 23,835.61 |
| 2 | 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 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738.34 | 7,738.34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751.05 | 5,751.05 |
| 4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47,325.00 | 47,325.00 |
(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公司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0,936.87 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新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
| 1 | 新一代端侧AI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
10,110.74 | 10,110.74 |
| 2 | 新一代智能无线音频SoC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917.56 | 16,917.56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08.57 | 13,908.57 |
| 合计 | 40,936.87 | 40,936.87 |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 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 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应从募集资金 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境外采购时,基于实际情况, 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 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进 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从境外采购设备、软件和IP使用权等,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 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研发材料等采取批 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的设备、研发材料等不宜单独采购,若按 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实践操作,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 和账户操作,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更 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进口增值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 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外汇等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相 应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 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境外 采购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 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
金使用审批程序核准,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执行付款手续,并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3、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款项,按月编制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 包括支付对象、支付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 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4、财务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垫付的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相关款项等 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并通知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相关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进行境 外采购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先行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 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 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 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 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在 上市公司在严格做好募集资金置换台账管理等募集资金管理基础上,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采购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