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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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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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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全面了 解相关事实情况后,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 就该次董事会上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 与实际情况一致, 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 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有助干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 率,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 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军!

韩美云

潘立生

2023年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 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军宁

韩美云

潘立生

2023年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 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军宁

多了 韩美云

2023年8月22日

潘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