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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Blue Co., 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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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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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1-034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 25,280,000 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6%,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准,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1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8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2*****155 | 刘屹 |
| 2 | 07*****873 | ZHU QING |
| 3 | 08*****216 | 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 4 | 01*****129 | 戴恒荣 |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
咨询联系人:梁茜 咨询电话:0566-5255528 传真电话:0566-5255693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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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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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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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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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