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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Blue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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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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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进行归属的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即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达成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62.98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