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ctBlu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6, 2020

55785_rns_2020-03-26_b869ec58-0a25-4fa2-a480-c827b376ae5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艾可蓝开展金融衍 生品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控制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随着进出口 业务逐步增多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理利用金融 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从而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本次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额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期限内循环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实施金融衍生 品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 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或者外汇、利率等金融产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 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 资产的组合。

(三)交易对手方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在场内市场进行。 三、本次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 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 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预测。实际经营 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 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 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 会。

  •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 6、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本次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相对简单、风险相对可控、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 以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 制度》,对衍生品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 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 务培训,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安排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风险增 大,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 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艾可蓝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本次业务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 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 8,000 万人民币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 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及 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审慎开展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东兴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 了董事会会议资料、《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 风险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 规定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 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4、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采取了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固有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艾可蓝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 picture [420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保荐代表人:

崔永新 覃新林

==> picture [420 x 2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