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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el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y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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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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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配合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长期激励体系和约束机制,鼓励激 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整个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展开,保障公司 业绩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 二、考核原则
以关键绩效指标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客观标准和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
以为公司创造价值为核心,绩效目标与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相结合,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得
以层层分解和执行。
三、考核对象
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
1、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
2、董事会负责考核事项的管理。
-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审核考核工作。
-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
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
-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 年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6 年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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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股权激励对象岗位责任书》等规定激励条 件的法律文件,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 考核结果解除限售比例 | 优秀良好合格100% | 不合格0% |
|---|
个人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其所对应考核的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每年度末至下一年度初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由人力资源 部负责具体考核组织实施,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核查、分析,并形成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提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 1、考核结果反馈
每次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部门统一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
案,同时反馈至被激励对象本人。
激励对象对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可在获知考核结果后 15 天内,填写《考核结果申 诉表》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须 及时调查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做出处理。
-
2、考核结果应用
-
(1)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之一。
-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考核对象的年终奖励、职务变动、晋升任命和培训学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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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考核记录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记录保存期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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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记录上须经考核对象签字确认。
九、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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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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